洛伦就是个土包子。
当然,其实奥塔维斯一家都是土包子。
在灰烬原的这三个月里,他们见过的最大的市面就是甜水镇那条百来步就能走完的泥巴街,街两边歪歪斜斜地戳着几间木头房子。
一间铁匠铺,一间杂货铺,还有一间永远飘着酸臭酒味的棚子——醉马骡。
但洛伦后来去了大城市后才知道,真正的酒馆里不会有苍蝇在杯子里淹死,也不会有老板往酒里掺三遍水。
所以当小男孩第一次坐在这个巨型多足兽的脊背上时,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在做梦。
这玩意儿......大得像一间会走路的房子。
多足兽的脊背宽得能并排躺下五六个人,背上长着两片天然的骨甲,从肩胛的位置斜着向上长出来,像两片被掰弯了的船帆。
上头骨甲是灰白色的,表面有一圈一圈的纹路,像是树的年轮,但摸上去是温热的,甚至能感觉到里面有血液在流动。
而他们的座位,就在这两片骨甲之间。
那是一个用藤条和皮革编成的吊篮,被几根粗壮的筋腱固定在骨甲上。吊篮刚好装的下两个人———多足兽每走一步,吊篮只是轻轻晃一下,像是被一只大手稳稳地托着。
洛伦坐在吊篮里,两只手死死抓着边沿———不是因为怕。
而是因为他忽然意识到,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愚蠢。
“道夫叔叔。”
“嗯。”
“咱们走路的速度……其实跟这东西差不多吧?”
道夫坐在吊篮的另一边,两条长腿伸在吊篮外面,靴子随着多足兽的步伐一晃一晃的。
他手里攥着一块干粮,正掰碎了往嘴里塞。
“差不多?”
道夫把嘴里的干粮咽下去,然后用一种洛伦很少在他脸上见过的表情看着他———那表情介于“你是不是傻”和“算了你确实还小”之间。
“洛伦,从这里到龙湾,咱们走路的话,不吃不喝你也得要走三天。”
洛伦张了张嘴。
“三天?”
“三天。而且那是你光走路的情况下。可你还得算上睡觉的时间,吃饭的时间,找水的时间,躲雨的时间。你这么一算,得六天打底。”
道夫又掰了一块干粮塞进嘴里,含含糊糊地继续说。
“而且你忘了一点——你的腿。你走第二天,脚上就起泡。第三天,泡破了,走路像踩在刀子上。第四天,你开始一瘸一拐。第五天——”
“行了行了......”
“它们只需要两天,还有。”
道夫的声音忽然沉了下去,那双在矿区底下熏出来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暗了一下。
“路上的人,不都是好人。”
洛伦不说话了。
他低头看着多足兽的脊背,看着那些粗壮的节肢一步一步地往前迈——每一步都踏出一个浅浅的坑,每一步都稳稳当当的。
“那这东西……贵吗?”
“贵。”
“多贵?”
道夫看了他一眼,那眼神像是在说“你确定要听?”
“十枚银币,一个人的。”
洛伦的脸都白了。
十枚银币。
他在脑子里把这几个字翻来覆去地嚼了好几遍,直到嚼得牙根发酸。
小男孩在矿区的时候,一年到头连一个铜板都见不着。
而那些在集市上买东西的人,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铜板的时候,他站在远处看着,只觉得那些人简直是天底下最富有的人。
后来他们在废墟里找到了那些金币和宝石,洛伦才第一次知道“钱”这个东西到底长什么样。
但十枚银币——他在心里换算了一下——够买多少粮食?够买多少盐巴?够给艾尔莎买几件衣裳?
够他们活多久?
“那咱们两个人,就是二枚银币。”洛伦的声音有点发抖,是因为心疼。
“嗯。”
“二十枚银币……就为了少走一天路?”
“不只是为了少走路。”
道夫把最后一块干粮塞进嘴里,拍了拍手上的碎屑,然后靠在了吊篮的边沿上。
他的目光越过洛伦的头顶,看着远处灰蒙蒙的天际线。
“是为了能活着走到。”
洛伦愣了一下。
“你看那边。”
道夫抬了抬下巴,示意洛伦往右边看。
洛伦转过头顺着道夫的目光看过去。
多足兽队伍的旁边,大约二三十步远的地方,有几个骑着马的骑士。
他们穿着半身甲,胸甲上刻着龙湾城的徽记———一只展翅的龙,爪子里抓着一把剑。
他们的马是正经的战马。
高大、黝黑、肌肉结实,它们每一步都走得趾高气昂的
骑士们腰里挂着剑,马鞍旁边挂着盾牌,还有几个人背上还背着弩,而他们的目光不断地扫视着道路两边的荒野———
《龙之家族:请让我成为皇帝吧!》— 山春公子 著。本章节 第44章 第一次骑多足兽的土包子 由 宦海小说网 整理,如需阅读完整章节请翻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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